您当前位置: 圣才学习网首页 > 中小学学习网 > 广西卷 > 报考指南

广西卷报考指南

◇ 考试介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或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全国性考试之一,全国各地均于每年的6月7日开考并依各省情况持续2至3天。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定义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高考分省自主命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来提倡的一项改革。1985年,上海市最先拿到高考自主命题权,开始改革。在上海、北京之后,自2004年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山东、安徽、江西、四川、陕西14省市先后开始单独组织市高考试题的命题,2015年起江西省、山东英语、辽宁采用全国试卷。

◇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5.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可申请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 报名时间

广西高考报名时间:11月上旬起,具体报名时间可关注广西高考动态栏目。

◇ 考试时间

广西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8日。

◇ 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理)、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的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包括听力考试,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该成绩计入总分。

◇ 教材教辅
{Ebook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