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或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全国性考试之一,全国各地均于每年的6月7日开考并依各省情况持续2至3天。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定义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高考分省自主命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来提倡的一项改革。1985年,上海市最先拿到高考自主命题权,开始改革。在上海、北京之后,自2004年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山东、安徽、江西、四川、陕西14省市先后开始单独组织市高考试题的命题。
高考试题全国卷是教育部为未能自主命题的省份命题的高考试卷。分为全国一卷和全国二卷。一卷的难度比二卷大。
目前新课标全国卷(Ⅰ)使用省份:河南、山西、河北、江西、湖南综合、湖南综合、山东英语、陕西综合和语文;新课标全国卷(Ⅱ)使用省份:青海、西藏、甘肃、贵州、云南、宁夏、新疆、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辽宁、海南省语数外,其中江西、山东、辽宁为2015年新增地区,2016年起福建、四川、湖北、广东加入全国卷。
甘肃高考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规定: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5.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的考生,按照《2015年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工作通知》要求,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8类参加报名;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报名;
7.除符合教育部规定外,考生还须符合我省对户籍、学籍等报名条件的要求,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甘招委发[2008]40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甘肃高考报名时间:1月初起,具体报名时间可关注甘肃高考动态栏目。
甘肃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9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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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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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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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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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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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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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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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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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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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综/理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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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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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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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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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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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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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生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测试、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按照《2015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大纲》执行。
3.藏文民语类
藏文民语类继续采用“双记总分”办法。
①以藏文答卷“民考民”考生:藏语文、藏数学(文/理)、藏文综/藏理综、汉语文、英语。藏语文、藏数学(文/理)、汉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藏文综/藏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民”英语科目100%、藏语文和汉语文各占5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民”藏语文100%、汉语文100%、藏数学(文/理)100%、藏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藏语文使用“五协”命题试卷,藏数学(文/理)和藏文综/藏理综试卷使用全国统考的翻译卷,汉语文、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
②以汉语文答卷“民考汉”考生: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加试藏语文”、英语。语文、数学(文/理)、“加试藏语文”、英语(120×1.25)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文综/理综满分为300分。
“民考汉”英语科目100%、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参加普通类高校的录取。“民考汉”语文100%、“加试藏语文”100%,数学(文/理)100%、综合(文/理)100%,以上科目相加所产生的总分成绩(英语成绩作为参考)参加民语类高校和专业的录取。
语文、数学(文/理)、文综/理综、英语科目为全国统考卷,“加试藏语文”为自命题。
4.统考语种:全国统考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5.英语听力测试:按照《关于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6号)执行。英语听力成绩是高校录取考察的重要依据,2015年我省英语科目听力暂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供招生院校参考。
6.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统考按《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4]85号)》执行;体育专业统考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统一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执行。
7.英语口语和徒手画测试工作,由考生按照院校招生章程和个人情况选择报考,入校后学校负责测试;若测试不合格,由招生院校负责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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