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就湛江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调整征求各方意见。据悉,湛江市当前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收费执行的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但随学校教学手段不断进步、设施更新、办学要求不断提高和物价上涨因素,办学经费支出大幅增加,收费不能补偿定价成本,造成学校公用经费不足,运作困难,发展乏力,不利于学生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原因】
现行高中学杂费竟低于初中免费补贴标准
目前我市现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79所,现行学杂费收费标准是从2002年起实行,至今12年未作过调整。收费具体标准为:省重点中学每名学生每学期980元,省一级学校为960元,市一级学校896元,县一级学校832元,普通高中768元。
湛江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杂费现行收费标准较低,根据教育成本测算,普通高中由于课程多、课时多、实验多、生师比高等原因,收费应该比初中收费高出约3倍,但当前我市一般普通高中每学期768元、每年1536元收费,扣除了课本费后为1236元,比初中2014年初中免费补贴标准的每生1550元的标准还低。
尽管近年湛江市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已从2002年的11.56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7.52亿元,年均增长 16.82%。但逐年加大的财政投入仍无法扭转办学经费不足的困局。
据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报告显示,湛江市2011年至2012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生均定价成本(剔除财政补助收入和住宿费收入后的成本)远远高于学杂费标准,其中省一级学校生均定价成本为每名学生每学期1462.04元,高于学杂费标准502.04元,高出幅度52.30%。
【调整】
高中学杂费听证两方案
在昨日的听证会上,公布了当前拟定的两个听证方案。
其中,方案一是各级别学校上调300元。以县一级学校为例,即每名学生每学期现行的832元收费拟调整到1132元,平均上调幅度32.7%。
方案二是各级别学校上调400元。以县一级学校为例,即每名学生每学期现行的832元收费拟调整到1232元,平均上调幅度43.6%。
但无论是按方案一或方案二,调整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贫助学政策仍按现行的规定执行,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助学金政策,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杂费政策,减免费用的学生人数一般为在校生人数的5%至10%。
【影响一】
负担在城乡居民承受能力范围内
据《湛江统计年鉴2012》数据,2012年我市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277.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9元。
若以方案一调整,市区家庭(按3口人计算)每年增加的学杂费占年可支配收入1%;每个农村家庭(按4口人计算)每年增加的学杂费占年纯收入的1.5%至3%;
若按方案二调整,市区家庭每年增加学杂费占年可支配收入1.3%;每个农村家庭每年增加的学杂费占年纯收入的2%至4%。
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02年为7643.9元,2012年为20227.3元,增幅达164.6%;农民人均纯收入2002年为3283元,2012年为9969元,增幅达203.7%,具备增加一定教育支出的能力。
同时扶贫助学政策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学杂费调整的影响。2012-2013学年度我市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20775人,发放了国家助学金3116.25万元,有效地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的学费负担。
因此,调整学杂费对高中生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的经济支出影响较小,费用负担在城乡居民承受能力范围内。
【影响二】
可弥补教育成本缺口
若按两个拟定方案进行调整,高中学校收入则有望增加,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教育成本缺口,保障我市教学水平稳定提高。
据了解,按方案一调整学杂费标准,我市79所公办普通高中增加的学杂费收入每学期为7169.49万元,每年为14338.98万元;按方案二,增加的学杂费收入每学期为9343.38万元,每年为18686.76万元。
来源:湛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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