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考试科目设置
1.文化考试
初中学业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共五科: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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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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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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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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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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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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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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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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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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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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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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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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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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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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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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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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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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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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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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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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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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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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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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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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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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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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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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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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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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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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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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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方课程内容列入“社会·思品”考试范围,包括省、市两级地方课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技能测试
(1)体育测试。体育测试按《丽水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执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满分30分。
(2)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县(市、区)教育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制定测试方案,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信息技术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成绩按A、P、E三个等级呈现,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测试工作须在三月底前完成。
3.总分
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设总分1、总分2、总分3:总分1=五科文化考试之和,满分620分;总分2=总分1+体育成绩,满分650分;总分3=总分2+优惠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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