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考试大纲与说明
前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以下简称《音乐、舞蹈考试大纲与说明》),是为指导我区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而编撰出版的。
艺术统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是否具有学习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潜能并区分优劣,从中确认艺术类考生的资格,以便高等艺术院校(或非艺术院校的艺术专业)选拔音乐、舞蹈艺术类人才。
我区自1996年艺术类专业实行全区统考后,对考试的内容、形式和评分方法、评分标准都做出了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十几年来,不仅艺术统考考试类别有所增加,考试的具体实施细则也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日趋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艺术统考成绩在区属院校的艺术同类专业中通用,改变了考生报一校考一校,报多校必须疲于奔波参加多校考试耗费时间、精力、财力的状况,有利于合理利用艺术类生源,提高艺术类专业新生的整体质量。
这本《音乐类、舞蹈类考试大纲与说明》是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备考指导学习资料。它简要地介绍了各专业的特点,并按照标准化考试的基本原则,明确考试的目的,制定考试的标准,公布考试的范围,规定考试的内容与形式,并列举了必要的例题,便于有关教师和广大考生了解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考什么和怎么考,帮助他们减少学习、训练和应试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