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
数 学
考试性质与对象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其主要功能是引导普通高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必修课程教学要求,检测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监测、评价和反馈高中教学质量。考试成绩是高中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也是高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规定,普通高中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是以《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下文简称为《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下文简称为《教学指导意见》)为依据,是全面衡量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的考试。
高中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每年开考2次。考试的对象是在本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注册获得普通高中学籍的且修完必修课程的所有在校学生。
考试目标与要求
(一)考试目标
普通高中数学学业水平考试是全面考察和评估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的数学学业水平是否达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基本要求和所必须具备的数学素养的检测考试。考试成绩是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也是高校招生录取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试要求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文化素质的要求,数学学业水平考试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数学学科新课程理念,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对普通高中数学学科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
突出考查数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方法,考查初步应用数学学科知识与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关注数学学科的主干知识和核心内容,关注数学学科与社会的联系,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
充分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考查中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考查对数学思想方法、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全面检测学生的数学素养。
1.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教学指导意见》所规定的必修课程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分为四个层次,从低到高依次为: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分别用字母a,b,c,d来表示。其中含义如下: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能记住和识别数学符号、图形、定义、定理、公式、法则等有关内容,并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模仿,进行直接应用。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用数学语言表达,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作比较、判别、讨论,有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初步应用等。
(3)掌握:在对知识理解的基础上,通过练习形成技能,在新的问题情境中,能运用所学知识按基本的模式与常规的方法解决问题。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4)综合运用: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与基本属性,能熟练运用有关知识和基本数学思想方法,综合解决较复杂的数学问题和实际问题。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熟练掌握、综合解决问题。
2.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2)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就是从具体、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做出新的判断。
(3)推理论证能力: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指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推理能力。
(4)运算求解能力:能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5)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做出判断。
(6)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方法来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3.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学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形成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科学态度。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逐步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和文化价值,形成批判性的思维习惯,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体会数学的美好意义,从而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三)学业水平
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意见》的要求,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将考生学业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第,依次用A、B、C、E表示。及格和及格以上的各等第标准如下:
C—及格
达到数学水平考试及格的考生,应掌握《教学指导意见》规定的普通高中数学必修内容中最基本、最常规的知识和最基本的技能,具有初步的思维能力、运算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初步掌握最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会运用学过的知识按基本的模式和常规的方法解答含较少概念的数学问题,如会解答相当于教科书练习题和习题中的基础题水平的试题。具体要求如下:
(1)能理解基本数学概念,并能判断一些简单命题的真假;对一些较常见的简单数学问题,能通过分析、归纳等方法进行判断,并能依据基本的逻辑规则作简单的推理、论证和用数学语言准确表述。
(2)会运用公式、法则解题。如进行简单的符号运算、函数运算、向量运算和数据处理,会对基本的全球多项式、指数式、对数式、三角关系式等进行恒等变形;会计算较常见的空间图形中的长度、角度、面积和体积等。
(3)会分析常规位置的一些基本图形中基本元素之间的数量与位置关系;对一些用文字表述的基本图形或一些常见的基本的客观事物,能正确想象其空间形状与位置关系,并能画出图形。
(4)能掌握配方法、待定系数法、综合法等,会初步运用等价转换、数形结合等思想方法解题。
B—良好
达到数学水平考试良好的考生,应掌握《教学指导意见》规定的普通高中数学必修内容中的基本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初步掌握其内在联系;具有一定的思维能力、运算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较灵活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按基本的模式和常规的方法解答含多个概念的数学问题;掌握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1)对一些新情景下的数学问题,能通过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类比等方法进行判断和猜测,并能用一定的逻辑规则进行推理、论证和用数学语言准确地表述。
(2)能较熟练地运用公式、法则解题。如进行简单的符号运算、函数运算、向量运算和数据、图表的分析和处理;对多项式、指数式、对数式、三角关系式等能正确地进行若干步恒等变形;较熟练地计算空间图形中的长度、角度、面积和体积,并会选择合理的方法完成相应的运算。
(3)能正确分析基本图形中基本元素之间的数量与位置关系,对用文字表述的基本图形或基本的客观事物,能正确想象其空间形状与位置关系,并能画出图形。
(4)能较好地掌握配方法、待定系数法、分析法和综合法,会用反证法,能运用等价转换、数形结合等思想方法解题。
A—优秀
达到数学水平考试优秀的考生,应掌握《教学指导意见》规定的普通高中数学必修内容,能系统地掌握其内在联系,并能融会贯通;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实践能力;掌握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能综合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和方法;灵活地解决较复杂的数学问题和实际问题;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和提出问题;进行初步的探索和研究。具体要求如下:
(1)对较复杂的数学问题和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的问题,能正确理解题意,灵活地运用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类比等方法进行判断和猜测,确定合理的解题模式,并能正确运用逻辑规则进行推理、论证和用数学语言准确、清晰地表述。对未给出结论或结论不确定的问题,能经过抽象和概括分析,猜想、讨论得出结论,并加以证明。
(2)能灵活熟练地运用公式、法则解题。如进行简单的符号运算、函数运算、向量运算和数据、图表的分析和处理;对多项式、指数式、对数式、三角关系式等能正确、迅速地进行若干步恒等变形;能灵活计算空间图形中的长度、角度、面积和体积等,并能熟练运用多种方法,合理简单地完成相应的运算,有检验并修正运算结果的能力。
(3)能熟练分析基本图形中基本元素之间的数量与位置关系,通过分析比较,能选择适当的方式准确地进行文字或符号语言与图形之间的转换,并能排除非本质属性的干扰,正确识别经过平移、对称、伸缩等位置变换后的基本图形。
(4)能熟练掌握配方法、待定系数法、分析法、综合法、反证法等方法,能自觉运用等价转换、分类讨论、数形结合等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考试形式与试题结构
一、考试形式
数学学业水平考试采用闭卷、笔答形式。考试时间为11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试卷结构
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卷的结构如下:
1.考试内容分布
《教学指导意见》所规定必修课程内容。
2.考试要求分布
了解:约占10%;理解:约占40%;掌握:约占40%;综合运用:约占10%
3.试题类型分布
选择题:约占60%;填空题:约占10%;解答题:约占30%
4.试题难度分布
容易题:约占70% 稍难题:约占20% 较难题:约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