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江苏省属重点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中央大学、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私立金陵大学,1951年与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私立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在原南京大学、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校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目前,学校正着力建设“综合性强,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并为今后建成“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百年老校,名家大师辈出,文化底蕴深厚。李瑞清、江谦、柳诒徵、郭秉文、李叔同、张士一、竺可桢、陶行知、陈鹤琴、吴贻芳、孟宪承、杨贤江、徐悲鸿、高觉敷、罗家伦、潘玉良、张大千、唐圭璋、傅抱石、陈邦杰、陈洪、吴作人、李旭旦、孙望等诸多蜚声海内外的专家学者曾在此主政或执教。目前更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在此潜心耕耘,著书立说,培育后学。经过一代又一代南师人薪火相继、身教言传,历史性地生成了“严谨朴实”的学术品格,育就了“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砥砺出“团结奋进”的拼搏意识,塑造了“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学校以“正德厚生、笃学敏行”为校训,形成了“严谨、朴实、奋发、奉献”的优良校风。
南京师范大学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学校占地面积200990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53697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25个、独立学院2个。共有在职教职工3234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41人,副高级职称895人;专任教师185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6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名,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名,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名,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3人,国家首批“万人计划”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1人。共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6405人,其中师范生3516人。在校研究生共10297人(学术型6197人,专业型410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107人,硕士研究生9190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生5478人。图书馆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总建筑面积39105平方米,馆藏纸本文献总量326.86万册,电子数据库93个。校园里拥有2 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充分发挥“211工程”建设的主导作用和学科学位点建设的龙头作用。目前拥有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0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0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本科专业9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学科已涉及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门类。7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十。
南京师范大学不断推进“厚生育才”战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国家特色专业8个,“十二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8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6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理科基础学科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各1个。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被列为江苏省内本科自主招生试点单位;学生在“挑战杯”等全国竞赛中多次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南京师范大学积极实施“顶天立地”战略,科研成果追求原创,力攀高峰。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体育文化重点研究基地、全国妇联妇女与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江苏省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各1个。近些年来,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4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3项;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科学》和《自然》上发表第一作者单位论文5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4项、自然科学一等奖3项(第一单位),8部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科研成果入选200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和“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我校教师主持、历时8年修订的点校本《史记》,入选《光明日报》“2013十大文化亮点”和《中华读书报》“2013十大文化事件”。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协同创新,主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拥有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4个,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3个,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级重点研究基地1个,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江苏省老年学研究基地各1个;江苏省重点实验室12个、工程研究中心5个,江苏省工程实验室5个,江苏省渔业重点实验室2个,江苏省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个。依托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机构,并通过在地方建设一批卓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成了一批富有自身特色的产学研合作领域。鼓励教师开展应用对策研究,积极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南京师范大学一贯重视与海外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对外开放大学,是国家设立的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对外汉语教学基地、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和港澳台地区幼儿教育培训基地;设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南京基地、法国文化研究中心及南京法语培训中心、意大利文化研究中心等国际性研究和教学组织。在美国北卡罗来那州立大学、佩斯大学和法国阿尔萨斯大区建有3所孔子学院。与13所海外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学校37所。与世界上32个国家和地区的170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聘请外国专家400余人,其中长期专家56人。有来自123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1800余人。
南京师范大学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卓越,不断优化现代大学制度,整体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学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厂(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全国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全国高校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首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国防教育示范学校”、“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留学回国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新的发展时期,南京师范大学将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稳步提高办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为江苏省早日实现“两个率先”,为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科类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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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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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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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金融学 金融数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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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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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社会学类 社会学 社会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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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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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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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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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 汉语国际教育 古典文献学 秘书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俄语 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 日语 朝鲜语 意大利语 翻译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网络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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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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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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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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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学类 物理学 应用物理学 化学类 化学 应用化学 地理科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信息科学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应用心理学 统计学 应用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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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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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动力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测绘工程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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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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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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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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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音乐学 舞蹈学 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摄影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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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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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试验班类 理科试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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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类
学生交换项目
台湾交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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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台湾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彰化师范大学、世新大学、政治大学签订学生交换项目协议书,双方互派学生交换一学期,互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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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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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港教育学院签订学生交流项目协议书,双方互派学生交换一学期,互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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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大学交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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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蒂芬大学、北卡农工州立大学
加拿大:圣文森特山大学
墨西哥:下加州自治大学
法国:法国对外经济贸易学院
奥地利:萨尔斯堡大学
德国:维尔茨堡大学、海德堡大学
西班牙:庞培法布拉大学
日本:爱知教育大学、南山大学、东京学艺大学、国际基督教大学、关东学院大学、福冈县立大学、爱知淑徳大学、札幌学院大学、北海道大学
韩国:高丽大学、中央大学、仁荷大学、梨花女子大学、淑明女子大学、庆熙大学、拿撒勒大学
意大利; 佩鲁贾外国人大学、那不勒斯东方大学
以上大学都与南京师范大学签订学生交流项目协议书,在某一专业领域双方互派交换学生到对方学校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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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办学及海外学习项目
南京师范大学与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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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与美国马里兰大学合作举办刑事司法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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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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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S交换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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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假项目
中国-奥地利EU暑期学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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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五国文化修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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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北卡州立大学科学素养暑期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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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大学富勒敦分校暑期大学生领导力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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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忠南大学国际暑期学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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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条 我校外语类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优良,英语口试成绩为良好(B)级或良好(B)级以上。
第六条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对象、高水平运动员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详见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或实施办法。
第三章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八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九条 报考我校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舞蹈学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的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无色盲、色弱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学,师范)、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无色盲、色弱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的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绘画(师范)、设计学类(不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对专业考试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无色盲、色弱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形成综合分,录取时以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对其中专业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积极构建帮困助学体系 保障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校秉承百余年来形成的“以人为本”的厚生传统,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积极争取校内外企业、社会团体及热心教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到学校捐资设奖,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和学宿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目前,我校:
①设有“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等十余种奖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90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高达70%;
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十余种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多万元,大部分助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即可享受,在校学生获资助比例高达31%;
③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现已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200万元;
④每年为近千名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⑤每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或住宿费减免达100多万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一贯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积极构建解困助学保障体系,实施校园“阳光工程”,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学校还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基地,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这一系列解困助学措施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赞誉。 近年来,南京师范大学广泛吸引海内外支持教育的仁人志士捐资设奖,不断拓展和增加各类奖助学金的广度和力度。目前,我校设有“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徐悲鸿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吴贻芳基金会厚生奖学金”、“苏宁奖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助学金”等三十余种奖助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15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为50%。此外,学校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滚动式专业奖学金,在非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滚动式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发放金额600多万元,获奖面高达70%。同时,学校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南京师范大学建立了勤工助学机制,这是专门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建立的保障体系。目前已经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百万元,年安排上岗学生近2500人次。
普通类、体育类本科生:46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生:6800元 /学年,说明:具体收费标准以书面通知为准,其中中英联合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网站:bkzs.njnu.edu.cn, 联系电话:025-83720759, 通讯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师大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