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起,在我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获得市级奖项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优录政策。今年中考还有哪些加分优录政策?市教育局将于近期公布。
据了解,我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始于2001年。此前规定,获得市级奖项者,中考时可获得加5分—10分的优录,计入高中招生总分。截至2014年,全市累计有近50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到“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考加分优录政策。
今年起“创新素质实践行”为何与中考加分优录“脱钩”?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解释说,从国家教育政策层面看,考试招生公平被摆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突出位置,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规范和调整考试加分项目尤其是地方性加分项目属应有之义。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层面看,加大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参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评价力度,既有利于推动这一品牌教育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更有助于在12年的中小学阶段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程培养。
市教育局称,在取消“创新素质实践行”市级奖项中考加分优录政策的同时,将加大对全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参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情况的评价权重。在当年市级活动中获奖的各年级中小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维度、普通高中阶段的“个性与创新”维度)可直接评定为最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