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高职招考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将于4月11日-12日举行
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报名参加2015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除外),在录取前均须参加由有关高职院校组织、与本人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招生录取总成绩的15%(文化课成绩占85%),未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将不予录取。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学校不再组织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本科职业技能测试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2015年高职招考本科录取结束后,未被本科批录取,拟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各高职(专科)院校协商意见,专科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院校联合测试方式进行,各类别测试工作均委托一所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制造类和交通运输类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计算机类和电子信息类由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教育类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农林牧渔类由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医药卫生类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医药卫生类因报考人数较多,测试点分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两个测试点);财经类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旅游类和土建类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各类别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地点、测试内容等)由负责组织实施测试的院校牵头制订,并于3月21日前在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上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阅。
各类别测试工作统一于4月11日-12日进行。考生测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前在各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