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科专业
办学水平评估方案(2012年修订版)
一、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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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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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位与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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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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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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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才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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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与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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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师资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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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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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践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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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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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教材与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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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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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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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教学方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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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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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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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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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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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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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职业能力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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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学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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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招生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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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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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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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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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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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
位
与
培
养
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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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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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定位准确,符合国家高职高专教育的要求与学校定位;
2.有清晰、正确的职业教育观,质量意识强;
3.学校各级领导重视专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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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项指标的评估以被评专业开办以来(近三年)的情况为依据,评估时要求提供开办以来相关的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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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专业建设
规划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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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学校专业总体发展规划制订科学的本专业建设规划,目标明确;
2.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得力,建设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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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才培养
模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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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模式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思想;
2.主动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形式,在专业技术应用与服务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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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师
资
与
教
学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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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师资队伍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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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教师数量能满足本专业教学的需要,并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
2.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30%;
3.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50%;
4.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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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教师指本学科专业在编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人员。
[4]双师素质教师指有讲师职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①有本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省部级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②每两年有两个月以上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③近五年内主持研究完成过应用技术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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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师资队伍
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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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大教师热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
2.有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措施得力,效果较明显;
3.有鼓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政策与措施,并执行良好;
4.专业教师每两年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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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实践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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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了必要的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2学校积极组织学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教学仪器设备能基本满足教学的需要,按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开出率达到90%以上;
4.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高,维护及时,使用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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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师
资
与
教
学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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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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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教学经费能保证本专业正常教学;
2.对专业建设有专项经费投入,能基本满足专业办学条件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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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教材与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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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科学合理的教材选用制度,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育部推荐的高职高专教材;
2.本专业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能基本满足教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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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
学
运
行
与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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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教学内容
与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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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培养目标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基础理论课程适用、够用,专业课程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
2.教学内容能反映当前先进技术成果和职业岗位要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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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媒体授教学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
[6]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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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教学方法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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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
2.广泛应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有一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
3.积极开发网络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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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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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科学可行的实践教学体系,满足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开设了综合性实验项目,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重视专业实习和实训工作,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有效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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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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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组织集体教研活动;
2.有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有一定数量的教研论文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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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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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基本文件齐备,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情况好;
2.教学档案资料收集完整、规范;
3.建立了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控机制,教学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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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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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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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2.应届毕业生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累计通过率≥50%(不含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
3.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抽测合格率≥70%,或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累计通过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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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职业能力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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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2.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身体素质85%以上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心理健康;
3.随机抽测高年级学生职业能力或基本技能合格率达到70%以上,或应届毕业生60%以上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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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学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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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机调查本专业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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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招生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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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源较稳定,有适当的办学规模;
2.近两年录取新生平均报到率≥60%;
3.毕业生社会需求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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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本评估指标体系由4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构成,其中带*的为重要指标8项,一般指标9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两等,符合评估等级标准的为A等,低于A等的为B等。
㈡评估结论分为三种: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合格标准: A≥13并且重要指标A≥7。
基本合格标准: A≥10并且重要指标A≥6,但未达到合格标准。
不合格标准: A<10或者重要指标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