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对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作出进一步说明
昨日,省教育厅对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作出进一步说明。按照规定,今年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高考可加5分,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录取使用,该项加分属于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实施期为2012年12月31日至2017年高考结束。由于我省移民工作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该日期前迁至移民安置区的移民考生加分分值不变,仍为5分。
国家“千人计划”和我省“百人计划”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的中国籍子女高考加分项目,也属于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我省不再单设该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照“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加分项目执行,加分分值由20分调整为10分。
我省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在此之后获得上述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2015年1月1日前已获取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从今年起也不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