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分条件的所有考生,填写《恩施州2015年中考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批表》,于4月25日前将审批表及证明材料交给报名点初中学校。项目1-4的证明材料是原始证件或证明;项目5由县市卫计委向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加分名单;项目6-14的证明材料是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与秩序册(或表彰文件)的复印件。审批表和证明材料逐级上报审核。考生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点初中学校审核考生基本信息,县市教育局审核考生申报项目与证明材料是否相符,州教育局终审:教育考试院审核1-4项,体卫艺科审核6-12项,基础教育科审核13-14项。审核结束后,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录入考生加分信息(数据库结构如下),于5月5日前报州教育考试院。
政策性照顾加分数据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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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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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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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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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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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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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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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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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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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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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名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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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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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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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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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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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名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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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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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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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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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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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名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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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XX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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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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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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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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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名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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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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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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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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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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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报名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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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XM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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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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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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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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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审批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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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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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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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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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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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审批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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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年份后2位+jf+县市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d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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