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在我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经过报名确认、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各项考核已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5年4月30日—5月14日止。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1)丽水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78—2296456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2)招生就业处,电话:0578-2122447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传真:0578-2293387
我校通讯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段五宅底2号,邮编323000
5.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