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支持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继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1、2015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000人,其中: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450人,阜蒙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150人,彰武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400人,具体计划见2015年阜新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附1)。
2、沈阳经济区12所优质高中面向我市招收公费生61名。
3、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6050人(全口径),具体计划见2015年阜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附2)。
二、报考类别
2015年阜新市中考报名共分五个类别:
1、普通高中类(含省级示范高中、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民办高中、民族高中及普高艺体特长班等)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类(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3、普通中专类(含五年制高职)
4、师范类
5、单独毕业类
其中:普通高中类和师范类及普通中专类之间不得互相兼报(加试蒙文、汉语文的蒙古族考生除外)。各类录取以考生报考的第一类别为主,优先录取。
三、考试工作
2015年中考考试工作由市招考办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招考办制定。
(一)学业考试
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一张卷,继续坚持将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课等动手能力共同作为初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
201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思品和历史、体育、理化实验。
以上各科成绩分别以分数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
2、各科分数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75分,理化10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思品和历史70分(其中:思想品德35分、含民族团结教育常识6分,历史35分),体育与健康60分。理化实验考试实行等级制,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
2014年已经结业的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按比例折合后计入升学总成绩,其中:地理以满分25分计入,生物以满分30分计入,信息技术以满分20分计入。
2015年中考总分为580分。
时机成熟后将实行等级评价,把考试科目、考查科目、综合素质各部分等级的组合作为各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3、各科答卷时间
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外语90分钟,理化120分钟,思品和历史80分钟。
4、命题的原则、依据和要求
2015年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和命题标准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考查知识与能力的同时,加强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基本要求如下:
(1)考试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试题难度不超过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予以适当降低,易、中、难试题的比例各占80%、20%、0%左右,坚决杜绝偏题、怪题,严格控制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题目的数量。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
(2)试题内容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3)结合学科内容,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4)适当减少试题数量,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5)设置部分选做题。即将难度较大的部分试题设置为选做题,要求考生在给出的若干题目中,根据规定的数量,自主选择题目进行解答。
(6)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要有体现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内容,占2?5分。
各科考试命题的基本要求详见《2015年阜新市中考考试说明》。
中考结束后,考试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开展质量分析工作,按照命题要求做好试卷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命题和教学方法,提高考试评价的科学性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市教师进修学院要做好中考试卷质量分析的具体安排,并于9月10日前将中考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分析报告,招生考试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5、对蒙语授课的蒙古族中学的学生,语文学科考蒙语文和汉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语文总分;除汉语文外,其它各科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以用汉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用汉语授课加授蒙语文的考生,语文学科考蒙语文、汉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蒙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数为100分;汉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数为100分。
6、体育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辽宁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07]018号)文件要求,今年计入毕业升学考试的体育成绩为60分,其中:3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30分(含:平时体育成绩20分、体育健康知识10分)由区教育局负责按有关政策要求提供。
阜蒙县、彰武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由两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成绩统一提供给市招考办。
7、理化实验考试
物理、化学实验考试为动手实验操作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只有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才有资格被普通高中录取。
8、单独毕业类考试的有关事宜,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
9、考试日期、时间
考试日期为6月28日至30日(具体考试时间详见下表)。
阜新市2015年初中升学、毕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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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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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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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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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语文
(汉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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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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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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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0:40
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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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外语
16:00--17:20
思品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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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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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民族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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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继续作为初中生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有关要求如下:
1、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8]2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阜新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发[2006]5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管,确保所属初中学校健全评价和认定工作机构,完善公示、复议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评价和认定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
2、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坚持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实行日常评价与学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期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评价是六个学期评价结果的累加,严禁用初三最后一个学期的评价作为毕业评价结果的做法。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5%、B等级比例不超过45%。
3、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监护人,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与处理,保证各项工作的实效和公正。
5、各学校要做好本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档案的建设与保管工作,学生档案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学生与学生监护人无异议后封存,考生报名后任何人不得开封修改。考生档案必须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6、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于5月21日前完成,形成综合性评语和综合素质等级并按要求上报。
7、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考生升学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公费生志愿;其它学校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办法详见阜新市招考办《关于2015年阜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阜招考委字[2015]1号)。
五、招生录取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分头录取的办法。2015年市区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工作由市招考办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完成;职业技术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组织完成;民族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组织完成;中专和师范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完成。
阜、彰两县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和录取工作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两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完成。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1、招生类别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5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只招收公费生,不再招收择校生。按照录取方式的不同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包括:考前录取的“保送生”,跨市、县提前录取的公费生,指标到校、定向录取的“定向生”,市区统一录取的“统招生”及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特长生”。
沈阳经济区12所优质高中面向我市招收的61名考生,为提前录取类的公费生。
民办普通高中可招收自费生,其收费按照物价等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
2、省、市属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分配
(1)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阜蒙县共招收85名公费生(不含保送生和宏志生)。
(2)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彰武县共招收45名公费生(不含保送生和宏志生)。
(3)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共招收2381名公费生(不含保送生和宏志生)。
(4)市高中面向全市招收保送生100名,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保送生100名,市海州高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生50名。
具体分配计划见附3。
3、省、市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两县的招生
(1)公费生
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阜蒙县、彰武县录取的公费生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进行,由两县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下拨的招生计划并根据考生的定向资格、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择优推荐到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后录取。
具体录取方案由县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2)保送生
市直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两县录取的保送生采取考前录取的方式进行。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测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市教育局提前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参加中考。具体事宜见市教育局保送生录取方案。
因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不开设民族语文课,有意报考这些学校的民族考生要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普通科目的考试。
4、省、市属省级示范高中面向五区的招生
(1)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招收公费生,招生采取提前录取的方式,为考生提供2个志愿选择。本着自愿报名、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按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线。
报考外市省级示范高中与报考本地省级示范高中定向生条件相同。
(2)市直属三所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市内五区招收的公费生采取保送、定向和统招的方式进行。
①保送生
保送生为考前录取。由学生个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录取学校和市教育局共同测试(含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市教育局提前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被录取为保送生的学生不参加中考。具体事宜见市教育局保送生录取方案。
②定向生
定向生采取指标分配到校、定向择优录取的办法。
首先,市教育局根据各区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和中考成绩将三所示范高中定向生招生计划统一下达到各区教育局。测算办法是:各区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70%的权重,各区中考成绩占30%的权重,综合后将计划下拨到区教育局。
然后,由各区教育局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分配到所属初中。各区教育局分配定向生计划时,要以所属各初中符合定向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和中考成绩为基础,并适当考虑学校办学质量的高低、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素质教育实施情况和学校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各示范高中定向生到校招生计划人数。示范高中定向生计划要在考生志愿填报前下达到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最后,各初中学校按照考生的定向资格、报考志愿、中考分数和获得的定向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查无误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统一录取。
今年,定向生将设最低录取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参加今年市区中考、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在我市招生总计划的120%名考生的中考成绩(测算办法:总计划2761名×120%=3314名)。各初中学校没有完成的定向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收回,列入统招生计划。
被市教育局评为“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校和先进校”的初中学校,将给予适当的指标奖励,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③统招生
今年,省教育厅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招生,考虑到中招政策的连续性并妥善解决初中学校历史遗留问题,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分别拿出市区三所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7%、5%、3%招收“统招生”,2018年以后取消统招生。
统招生的录取办法:统招生不受定向资格限制,凡是没有被保送录取、提前录取和定向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示范高中统招生志愿,由市教育局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和中考分数统一择优录取。
从2018年中考开始,阜新市高级中学、阜新市实验中学高中一年级不再招收不具备定向条件的考生,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招生不受定向条件的限制。
5、宏志生招生
按照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支持辽西地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优质高中教育的意见,阜新市海州高中继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并享受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等优惠政策。考生可以携带本人中考考试成绩条和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到市海州高中报名。
6、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
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类特长生80名,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类特长生140名。
报考“艺体”特长班的考生需提前进行特长加试,加试合格者具有报考资格。凡报考市海州高中艺术、市二高中体育特长班的考生于5月30日前到报考高中报名,由报考高中安排加试。加试完成后,各高中将加试合格考生的名单于6月15日前报送基础教育科,同时,将加试成绩通知考生。
7、公办一般高中、民族高中、民办高中及市铁路中学按有关政策自主招生,并在9月1日前将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8、阜蒙县、彰武县所属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办法由两县教育局参照市教育局的政策执行。
9、学籍审查及有关政策
(1)学籍审查
①2015年全地区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学籍审查及定向资格认定工作由学校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组成专门审查小组,学校要吸收毕业班班主任参加,落实责任制,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进行审查。
②各学校在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审核电子学籍和初中生学籍卡,确认无误后,考生填写《升学考试登记卡》,由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将《升学考试登记卡》上报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查盖章,并由各区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有关政策
①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校、中专等在校生无报考普通高中资格。
②省示范高中不招收初中阶段的复读生。
③考生定向生资格的认定标准见《阜新市示范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阜教[2012]95号)。
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和定向资格的认定继续执行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有关意见及定向生资格认定标准的通知》(阜教发[2011]48号)文件要求。
⑤民办初中考生定向资格认定标准按照市教育局(阜教发[2007]81号)文件执行。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严格按有关文件的要求、标准和程序审查定向生资格,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制定与以上定向资格认定标准相悖的政策。凡在定向问题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示范高中录取资格。对怂恿、参与、支持“造假”的领导、教师等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0、加分政策
(1)援藏干部(援藏期间)、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华侨、归侨、台胞子女均加10分。
(2)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
(3)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的入学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暂行规定》的通知(辽公通[2010]142号)文件执行。
(4)军人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按阜新市教育局、阜新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阜新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阜教发[2015]3号)文件执行。
(5)获得过科技小发明(含机器人制作等)优秀成果奖的考生,今年将继续获得中考加分,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关于中考创新加分政策的意见》(阜教发[2009]65号)文件。2015年9月1日以后进入初中就读及获奖的学生毕业时不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只限于计划内招生,以原始证件为准,兼具几项加分条件者,只按高分项加一次。
1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录取原则和录取办法
(1)志愿设置
凡报考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市区考生必须填报志愿,志愿分提前录取志愿、定向生志愿和统招生志愿三类,考生可以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自己的学习成绩、家庭条件、资格等实际情况自主填报。
(2)录取原则
①市属省级示范高中保送生为考前录取,已被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中考。
②沈阳经济区其它七个市12所省级示范高中公费生实行提前录取,艺术类特长生实行提前录取,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实行提前录取。已经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批次的录取。
③市属省级示范高中定向生和统招生实行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录取定向生;第二批次录取统招生。
(3)录取办法
①省示范高中定向生录取采取“学校按考生分数、志愿和定向资格择优推荐,区教育局审核预录,市教育局审批录取”的办法。即:中考成绩公布后,各初中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在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内等额推荐到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推荐名单,逐一进行审核,形成预录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批、录取。
②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如果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先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化、思品和历史、地理和生物、体育、信息技术等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者取消该生当年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
(4)普通高中艺体类特长生特长加试及资格认定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完成。
(5)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体检均以市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升学体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具体志愿的填报方法和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请考生详细阅读2015年阜新市中考《考生必读》。《考生必读》的发放时间约为6月初。
12、收费
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只招收公费生,学生到学校报到后,由学校按省(市)教育、财政、物价部门等有关文件标准收费。
13、录取时间安排(暂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7月10日?7月15日
(2)定向生的录取:7月15日?7月25日
(3)统招生的录取:7月25日?7月30日
(4)高中新生报到时间:8月10日前
(5)录取截止日期:8月10日
14、有关政策及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普通高中招生,城区由市教育行政部门,阜蒙县、彰武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要严肃纪律、加强管理。
(1)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宣传,招生必须在参加市统一安排的招生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得在中考考试前录取学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严禁对中考、高考“状元”和成绩进行任何宣传、炒作,严禁以中、高考成绩评价教师和学校。
(2)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凡是超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建学籍。公办普通高中要按规定招收学生,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3)普通高中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提倡小班化教学。高中一年级新生不分文科班和理科班,要进行均衡分班,各普通高中不得擅自举办强化班、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生。
(4)严禁各高中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高中录取要尊重学生的报考志愿,严禁任何人强迫学生更改志愿。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和组织报名。要坚决制止和严厉整治无序招生、有偿招生的学校和个人。
(5)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高中新生的资格审查,各类考生不符合招生条件或由学校擅自录取者,不建学籍并限期清退。严格高中学籍管理,加大对空挂学籍的查处力度,发现“籍在人不在”情况的,要取消其学籍。
(6)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招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积极稳妥做好示范高中定向生计划到校工作,充分利用计划到校这一手段,加快薄弱校改造,促进均衡发展。各初中要认真履行好指导考生、家长填报志愿的工作,做到正确解读政策,逐个分析考生状况,指导到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中考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中招政策。
15、其它事宜
(1)普通高中考生的成绩册、录取通知书一律送达到考生原就读的初中学校,学校要提醒考生和考生家长注意到学校咨询和领取。
(2)各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并有专人负责考生成绩、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有关中考信息的传达工作,特别是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
(3)各学校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对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考生成绩、录取通知书丢失及其它问题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实行同步录取,录取工作按照以下办法执行:
1、各中学要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放在与普通中学招生宣传同等重要的地位,认真做好,抓落实,实现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向初中毕业生无障碍传递。各初中要提供准确、真实的初中毕业生信息,做好初中毕业生去向的统计工作。毕业生去向按升入普通高中、升入中等职业学校、就业、回家务农等类别分类统计,统计汇总一式二份,在今年9月10日前报县区教育局。
2、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对于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以下(含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涉农专业的学生免两年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两年学费。第三年通过学校组织学生实施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方式予以解决。
3、市教育局将以《考生必读》为主要宣传载体,并免费向初中应届毕业生发放,同时采取《致全市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会、开设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在报纸、电视等媒体集中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帮助职业学校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有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
4、各学校要利用5月份全市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月的时机,全方位向社会开放。围绕“名牌学校、精品专业、优秀毕业生”,开展系列宣传展示活动。各单位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按照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宣传,不得搞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夸大其辞、误导考生。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
5、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外地学校不能跨市招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权拒绝其在当地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对违反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各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和新生注册入学备案手续。只报考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的考生,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由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组织学校直接录取。报考普通高中同时兼报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的考生,按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的先后顺序,由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组织各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录取。对于未报考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但确有升学愿望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将组织各中等职业学校单独录取。
为维护中等职业学校形象,确保有序招生,市内各学校不得擅自印发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须印有“阜新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公室”印章。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将新生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备案,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学生正式获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三)普通中专的录取
由市招考办另行文布置安排
(四)师范的录取
市招考办另行文布置安排
(五)市蒙中的录取
阜新市蒙中的录取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负责,按考生志愿在全市范围内录取。
六、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要严肃招生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有子女升学者不得参与中考的护卷、监考、评卷、上分等工作。
七、未尽以及有变化的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文件的解释权在市教育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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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实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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