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合理安排教职工和中小学生的暑假生活,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全市中小学2015年上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安排
全市中小学(含职业学校)于2015年7月6日前结束期末考试工作。各学校要把握教学进度,认真组织学生搞好复习,控制好各年级、各学科期末考试的试题难度,不出怪题、偏题,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改革评价方法,认真撰写学生评语,严禁公布学生成绩排名,严禁以排名为依据奖惩教师和学生,严禁向学生收取试卷费和资料费。要认真做好质量分析,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提出下阶段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各单位要对照年初工作计划认真自查,切实做好上学期工作总结,精心谋划下学期工作思路。要认真清理好校产,健全图书、教学仪器设备、财务账簿等保管制度,防止校产流失。各单位要把假期值班安排、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思路于2015年7月1日前上报我局办公室510室高宇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751567180@qq.com。
二、暑假放假时间
2015年7月10日前师生离校休假。2015年下学期定于8月28日教师到校,8月31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1日正式按课表上课。各校不得随意更改放假或开学时间,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暑假时间的单位,须报我局批准。
三、假期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强安全维稳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地各校(园)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在本学期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前分别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设施、校车管理情况及教学楼、科技楼、图书馆、配电室、围墙、宿舍、食堂、教学设施、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和区域,要把放假前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利用假期进行认真整改。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暂时无力整改的,要立即封存停用。要特别重视校车管理和饮食卫生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校车责任事故和食物中毒责任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校(园)在放假前要对学生
集中进行一次防溺水、防火、防盗、防雷击、防高温中暑以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做好假期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学校(幼儿园)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学生和家长要层层落实、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建立教师、家长、学生通讯联络网。
3.增强家长暑期安全监管意识,严防学生假期溺水事故发生。暑假是溺水等事故的多发期。各地各校(园)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防溺水挂图宣传、“家校通”短信等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暑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监管责任,切实看护好孩子,坚决防止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玩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水域游泳。
4.健全值班护校制度。各校(园)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班护校,加强对校园安全的巡查,重点加强对财务室、食堂、宿舍、计算机室和实验室等重要部位的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各单位要落实好值班制度,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确保24小时不脱岗,对重大事项要立即报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及时上报处理进展情况。对于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将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各地(园)各校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
来信来访,杜绝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科学安排学生假期活动
1.合理安排学生假期活动。各地各校(园)要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暑期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书香校园·莲城阅读季”活动、文体活动、科普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加强城市管理等工作,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要及时将暑假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提高孝亲敬老的意识。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子女、贫困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心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度过一个快乐的暑假。
2.严禁私自组织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允许各学校在假期内组织大型活动或组织集体旅游。如必须举行要履行报批手续,必须事先将活动方案、组织范围、参加人数、带队负责人、安全预案等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与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群体性外出活动。
3.强化学生活动管理。学校(幼儿园)图书室、阅览室、计算机室及体育设施等在假期要向学生有序开放,引导学生度
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三)加强教师假期培训工作
各地各校(园)要根据我局教师新课程及有关培训计划安排,选送教师参培,确保参培人数,并抓好有效教学、教学反思、教师论坛、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等校本研培活动。
(四)抓好校舍维修和基建工作
各地和相关校(园)要抓住暑假的黄金时期,切实加强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学校和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争取多方支持,加快工程进度。需要在假期中进行教学场所、食堂、宿舍、厕所等维修的学校要争取在开学前完成。各校维修工程要严格按程序操作,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监工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五)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
1.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各地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新生招收工作,严格按照我局的有关计划与规定录取新生,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规范招生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和舆论氛围。
2.坚决查处“三乱”行为。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项督查。任何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成建制补课。各校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办校、办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行为。各校要和教师签订严禁“三乱”责任状,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3. 厉行勤俭节约、廉洁从教。各地、各校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任何单位未经允许,严禁组团外出旅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协会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组织教师集体外出参观旅游,严禁任何学校、幼儿园派员参与由旅行社及中介机构联系或邀请的学习、培训、考察、研讨活动。各地各校(园)要督促所有教育行政干部、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格遵循师德规范“六个不准”,以身作则,切实防止暑假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预防和纠正暑假期间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
(七)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新学期开学前,各地各校(园)要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教师应制定好教育教学计划。各校(园)要组织教师备好第一周课,做好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用品发放、课前到书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各起始年级的均衡编班工作,确保开学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附件:湘潭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下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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