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政策
1、普通高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情况,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中招考试总成绩,遵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2、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普通高中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河南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3、各地优质普通高中招生中的分配生比例要达到当年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50%以上,分配生指标将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降分幅度不低于40分。
4、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
5、对应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其资格经学校、考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信息管理部门严格核查,确认合格后,报有普通高中志愿者按省教育厅文件确定照顾分值。
6、全省中招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统一按照三科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二、志愿填报要求
1、填报方式:考生填报志愿由考生本人凭中招准考证号和密码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志愿表须由考生自主选择填写,由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管理平台:考生志愿网上填报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志愿信息填报和照顾对象资格申请。
3、填报时间:6月12日8:00—6月18日24:00为考生网上统一填报志愿时间。各县区、各学校要安排好时间节点内的工作。志愿填报系统自动关闭后,不再进行补报。
4、志愿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实行两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每个批次统一实行一个统招志愿和一个择校志愿。考生志愿由市中招办公室统一投档,考生所报志愿将作为考生录取的前置依据。
5、志愿填报操作流程:一是填写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号和报名时的密码登录系统,通过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信息。二是确认志愿。志愿填好后,网上点击保存按钮确认,志愿填报结束。如果发现志愿填报错误需要修改,可于6月18日24: 00分前修改并确认,逾期志愿将不能再做改动。
6、志愿表留存: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在网上志愿填报确认后,由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经考生和考生家长确认签字,最后由考生在所学校汇总后上报县区中招办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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