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中等学校降分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办〔2008〕29号﹚及《钦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委、侨务办公室关于照顾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的请示》﹙钦政办〔1995〕48号﹚文件精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以总分加10分录取。
经审核,钟梓文等46名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和李餘慧等76名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或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符合照顾政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6月29日起至7月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7月5日前将反馈信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送到市招生考试院,地址:钦州市新兴街26号(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 535000 ),举报电话:2823257。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
1.钦州市2015年审核认定具有中考加分资格的“三侨考生”名单汇总表
2.钦州市2015年审核认定中考降分资格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生名单汇总表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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