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健康有益和安全文明的暑假,现将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校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安排暑假和秋季开学时间
根据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安排,确定全市小学从7月1日起开始放暑假,中学从7月4日开始放暑假,秋季正式开学时间为9月1日。
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放暑假与开学时间参照执行。
二、科学安排学生暑期生活
暑假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要结合以“诚信与守法”为主题的2015年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月”活动和“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吸引力强、丰富多彩的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引导他们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合格公民;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要积极开展2015年“暑假读一本好书”活动,进一步激发中小学生读书热情,使读书成为学生的良好习惯。要组织好高职、中职学校暑期学生志愿活动及其他活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跃暑期生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假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共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三、坚决制止暑期中小学违规补课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学校违规补课行为。除即将进入高三年级学习的学生可根据教学进度的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更不得以补课为由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学校不得举办各种面向学生的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不得将校舍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培训。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严禁学校及教师利用假期以组织各种活动为由进行违规收费,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对违规补课的学校,要责令其停止补课;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通报批评;对违规补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
各地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2015年全省学生集中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学生防溺水工作督查的通知》(抚教电传字[2015]9号)的精神,切实落实防范学生溺水的各项措施,在暑假放假前开展学生防溺水“六个一”主题教育活动;落实学校“两个五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时刻警醒学生牢记“六个决不”;开展一次全员家访活动;发放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卡片(书签)到每一名学生手中;协调有关部门在学生上下学沿途和频繁活动区域相关水域、池塘醒目位置设立一批警示牌。要加强暑期护校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各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保护好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并利用假期对校(园)舍建筑、设施、食堂、引用水源、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校舍、课桌椅、电线、水管等进行全面的维修,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认真组织好教职工暑期学习和生活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2015年度抚州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班主任培训班”、“全市小学书法教师培训班”、“抚州市教育管理干部清华大学研修班”等暑期各项教师培训工作,以及“第二届全市中小学班主任育人风采展示活动”的选拔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重点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增强教师的钻研意识,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要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教师外出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同时,各地、各校要妥善安排好教职工暑期活动,主动关心教职工的思想、情感和生活,帮助解决生活和工作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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