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中学(含民办):
根据《珠海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珠教招〔2015〕1号)要求,第一批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将公示名单下发各有关中学,各中学将指标生录取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二、市招生办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zheec.net)对全市2015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7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市招生办反映,联系电话:212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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