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其中,音乐和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考查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及技术教育)、地方与学校课程、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学实验,考查标准和办法由各州(市)教育部门制定。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音乐和美术,考试标准和说明由省教育厅制定并另文发布。
(二)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地理、信息技术。
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
体育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及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卷面满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20分,物理、化学、体育、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学科均为100分,11个学科分值总分为1160分。音乐和美术以等级呈现。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分值,通过一定比例折算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分数。
1、语文、数学和英语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20分,按实得分的100%记入高中录取总分。
2、物理、化学和体育3个学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实得分的80%、50%和50%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3、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达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4、音乐和美术学科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考试结果以等级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P补考合格五个等级,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入高中录取总分,不合格者不记分,补考合格也不记分。
13个学科记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以上信息参照2015年官方公告,如有出入,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