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
2.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制。
4.2015年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体育100分,艺术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85分~100分;B为70分~84分;C为55分~69分;D为54分及以下)。体育考试项目为五个,采取“三必两选”,其中三个项目是必考科目,两个项目由各地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个项目中自行选定。三个必考项目是:1000米(男)、800米(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从2015年开始,艺术将作为新增科目正式列入考试科目,学生可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为45分以上;B为35分~44分;C为25分~34分;D为25分以下)。
(二)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地应统一组织测试,在测试期间,自治区、兵团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其中被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升入普通高中学习。
2.综合实践活动由各地根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查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双语班考试语种
1.语文(民)科目:模式1、模式2均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2.数学科目、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科目,模式1、模式2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模式1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模式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八年级双语班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其中,双语教育模式1地理学科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生物学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模式2生物、地理学科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
*以上信息参照2015年官方公告,如有出入,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