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提前批
A段:军队、公安、武警、司法等文理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兰州大学、甘肃省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队,香港中文大学,行业定向等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在7月6日—10日录取。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及使用校考成绩的二本以上院校在7月6日—18日录取。
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部属及省外院校,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院校在7月11日—13日录取。
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院校在7月14日—16日录取。
D段:地方高校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院校在7月17日—18日录取。
(二)本科一批
G段:自主选拔(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院校在7月21日录取。
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I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援藏定向等)院校在7月18日—26日录取。
7月18日—24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月25日11时—26日20时征集志愿录取。
(三)本科二批
J段: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K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二本以上院校)等)院校在7月27日—8月5日录取。
7月27日—31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日11时—8月3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4日15时—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四)本科三批
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M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等)院校在8月8日—12日录取。
8月8日—1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1日14时—12日20时征集志愿录取。
(五)高职(专科)批
N段:直招士官生、单独招生的残障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空中乘务相关专业院校、民族专项等院校特殊类专业在8月13日录取。
O段: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P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对口招生高职(专科))院校在8月14日—25日录取。
8月14日—19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20日15时—22日15时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3日15时—25日20时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高职(专科)批补录于9月12日投档,9月13日完成补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