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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招办〔2017〕21号关于做好2017年南平市中考考生申请查核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为践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意识,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我市今年继续允许考生对中考成绩或等级进行查核,请各地认真做好宣传,抓好落实,以确保中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17年我市中考成绩查核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考成绩核查工作程序
1.核查时间:初定2017年7月11日至12日(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县(市、区)招办通知为准)。
2.受理对象:2017年参加南平中考的考生。
3.核分范围:不查卷,只允许核分、核等级(即语、数、英、物、化等五科只核分,其他等级学科只核等级)。核分数据以光盘统一下发至各县(市、区)。
4.核分步骤:
(1)考生申请。需申请核分的考生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两日内(逾期不予办理),向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提交《2017年南平市中考考生核分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表,由各地自行印制),一份考生留存,一份当地招生办(考试中心)存档。
(2)受理反馈。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须指定专人受理考生核分申请,并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当场直接反馈考生。受理员不得无故拒绝考生核分申请。
5.受理核分工作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高中录取工作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最迟应于7月20日完成,并于7月21日前,将本县(市、区)高中录取结果导入“南平市中考综合管理系统”。
三、五年专和中职学校志愿补报
今年继续允许考生补报五年专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补报志愿时间: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3日18时止。请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原考生号和密码重新登录“南平市中招志愿填报系统”(npzk.npjy.gov.cn),进行补报五年专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下载:2017年南平市中考考生核分申请表
南平市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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