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内地青海中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青教职〔2018〕19号
各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8〕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内地中职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高度重视内地青海中职班招生工作,利用近期黄金招生季节,加大招生宣传力度,调动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落实各州分配的招生计划,确保完成教育部下达的内地青海中职班招生计划,并在9月初前将学生输送到10个省市。
二、根据我厅印发的《青海省六州异地中职班管理办法(试行)》(青教职〔2015〕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州要严把新生政审关、体检关,确保学生达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
三、为进一步配合做好省外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根据《管理办法》中“按50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的标准进行配备”要求,各州要选派省外中职班管理教师,跟班管理。如省外同一所职业院校中有来自两个州及以上的生源,按照配备标准,经各州教育部门相互协商,可定期轮换选派管理教师。要加强与办班学校的沟通与衔接,做好赴异地学生的接送等工作。
四、各州教育局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切实做好内地青海中职班招生工作,确保异地办班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正常开展。届时,我厅将对各州内地青海中职班招生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2018年内地西藏中职班青海生源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青海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