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沈阳市翔宇中学2018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玉树州、果洛州教育局:
经商办班学校同意,2018年秋季沈阳市翔宇中学继续面向青海招收普通高中学生。为做好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沈阳市翔宇中学共招收玉树、果洛州400名高一新生(其中玉树州300名,果洛州100名)。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录取
报考学生必须参加当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中考),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本州招办统一报名。由州招办依据当年中考成绩,对报名学生进行预录,最后由州教育局和沈阳市翔宇中学共同面试,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进行公示。州教研室做好学生中考成绩的核实确认工作,州招办做好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学生在中考成绩和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两州教育局负全责。
(二)体检和复查
凡拟录取到沈阳市翔宇中学就读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青教体〔2017〕2号)有关要求,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学生在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进行全面身体检查,严格进行肝功能化验和胸部透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学校开学后一个月内,对学生的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复查,凡有条件不合格或者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即退回原籍。
(三)相关费用
根据《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机制实施办法》(青政办〔2011〕91号)相关规定,学生就读期间享受三江源地区异地办学奖补政策。玉树州、果洛州教育局与沈阳翔宇中学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时间将异地办学奖补经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按时足额拨付学校。沈阳市翔宇中学就读学生学费不足部分由两州教育局负责协调解决。具体费用为:1.学费11000元/生/年(免住宿费);2.学生自理项目包括行李费、校服费、生活费(含餐费、活动费)、教材教辅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以及往返交通费等。
(四)学籍管理及学业水平考试
凡录取到沈阳市翔宇中学就读的学生,由两州教育局负责办理学生学籍、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证书发放等相关工作。学生毕业后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三、教学安排及管理工作
(一)教学科目
就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养成教育、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日常生活管理、社会实践活动以及相关的考试、考核、评价等,均执行沈阳市翔宇中学的规定,由办班学校全权负责。开设汉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课程,同时加授藏语文课。各科教材与青海省普通高中教材保持一致。
(二)教师选配
1.两州教育局根据学校需要选派政治坚定、业务优良、责任心强的藏语文教师帮助学校完成藏语文教学工作。
2.选派教师必须服从沈阳市翔宇中学的领导,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沈阳市翔宇中学按照两州教师考核标准和学校管理的要求向两州教育局提出选派教师年度考核意见。学校考核意见对选派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3.选派教师原则上“一派三年”,两州教育局要出台异地办班选派教师管理办法,对选派教师的政治业务条件、主要工作内容、职称评聘、福利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选派教师能够安心在异地工作。
(三)学生管理
1.严格按照沈阳市翔宇中学各项规章制度管理青海籍学生,办班学校对学生的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学习和劳动技能等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作为对学生奖惩依据。对德智体诸方面或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其它单项荣誉称号,给予必要的奖励。学习期间,凡受表彰或处罚的学生,均记入本人档案。
2.州教育局、学校、家长三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界定就读学校、家长、学生及州教育局的权利和义务。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操行评定,并将评定意见书面通知家长,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3.对违犯校纪校规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校要提前与所属州教育局进行沟通,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青海省教育厅备案。
4.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能中途转学。因病申请休学的,可休学一次。休学时间最长期限为一学年。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由于身体等原因,要求转回原籍继续就读的,所属州教育局安排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就读学生到高二年级第二学期后不再办理转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州教育局要指定科室负责异地民族高中班的招生、学生往返组织、派遣管理教师等工作,切实把好学生的学业关、体检关、安全关和选派教师的政治关及业务关,积极配合办班学校解决办学中的相关问题。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承办科室和人员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平稳实施。
(二)做好招生宣传。省外高中异地办班属政策性工作,招生条件及办法、学籍管理、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相关费用项目标准和毕业证书发放等各项要求均与省内普通高中办学有较大差异,两州教育局要根据与办班学校达成的协议,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对特殊事项和问题必须做到事先告知,并与学生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确保异地办班工作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招生。两州教育局要制定省外异地高中班招生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工作的时间节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凡出现招生秩序混乱,对考生学业、体检和派出教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把关不严,未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知情同意书,不配合校方招生工作,未按期足额拨付相关费用等情况的,取消该州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青海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971-6311782
沈阳市翔宇中学联系电话:024-88043333
联系人:王成宏(13898860167)罗文龙(13609897291)
青海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