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3+2)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网上电子注册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区内各五年制高职(3+2)院校,区内外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18年区内五年制高职(3+2)院校、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网上电子学籍注册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学籍注册
(一)注册时间
2018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9日17:00。
(二)五年制高职(3+2)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要求
1.为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职(3+2)招生工作,真实反映学生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学习情况,为中职毕业升高职转段录取提供有力依据,确保转段录取数据准确,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必须组织指导本校2018年录取新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没有遗漏。逾期不再受理补办。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三年后将不能参加转段录取,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录取学校负责解释处理。我中心将对不按时完成注册工作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
2.五年制高职(3+2)录取新生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2018年安排招生计划的高职招生院校负责统筹安排,统一管理,由前三年学生就读学校(可以是联合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具体注册工作。注册网址:https://www2.nm.zsks.cn/xjzc/index.jsp。
各招生院校于9月17日-21日登录计划管理系统(http://www1.nm.zsks.cn/zzjh/)核实各专业新生就读学校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的地方,立即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3.各招生院校要明确职能职责,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注册信息不完整、不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其中职升高职转段录取资格;若出现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将追究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
(三)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注册要求
1.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没有遗漏。逾期不再受理补办。因招生学校组织宣传不力或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生注册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xjzcweb/;学生自己注册完成后,学校需登录平台进行审核,网址为https://www2.nm.zsks.cn/xjzc/index.jsp。
3.区外中等职业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学生注册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xjzcweb/;学生自己注册完成后,学校需登录平台进行审核,网址为http://www2.nm.zsks.cn/xjzc/,用户名是学校代号+30117101,初始密码是123456,学校成功登录后须自行修改密码。
二、录取费缴纳须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文件规定,我区收取2018年新生录取费。其中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按照录取新生人数缴纳录取费;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录取新生网上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后,根据注册学生人数,缴纳录取费。
(一)缴费时间:
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在9月30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在11月30日前。
(二)收费标准及缴费金额
1.收费标准:每生60元。
2.缴费金额:各院校按照实际录取人数缴纳录取费,即缴费金额=实际录取人数×60元。
(三)银行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收款账号:0602 0057 2902 4908 738
开户行:呼和浩特市工商银行敕勒川大街支行
(四)其他
1.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备注栏内注明“206028五年制/中专2018年录取费+招生录取学校全称”,以便能及时准确地为交纳录取费的学校出具发票。请各院校一定按照备注格式填写,否则将无法收到学校的汇款。
2.不得以个人名义和网银汇款。
3.缴费联系人: 焦红梅、张雪清, 联系电话:0471-3261807。
三、指静脉信息验证工作要求
对2018年区内五年制高职(3+2)院校录取注册新生的指静脉验证工作,仍按《关于对五年制高职(3+2)前三年中职在籍学生通过指静脉验证记录考勤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18号)执行,完成注册工作后,每学期每月进行两次指静脉信息验证。
四、2019年拟办理转段录取学生参加高考报名等事宜
各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要按照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组织本校2016年录取注册且按要求完成指静脉验证的学生按时完成2019年的高考报名手续,要求学生认真准确填写报考学校、科类及专业等信息,以确保届时正常办理转段录取手续。此类学生的报考科类,应根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和拟转段专业的科类归属进行选择,统一确定为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凡因未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及报名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属实而影响转段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五年制高职(3+2)招生院校,在编制2019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时,必须将本校2016年录取的五年制高职(3+2)学生转段工作统筹考虑,转段专业的科类归属必须与相应专业学生参加高考报名的报考科类相对应,否则,因招生计划编制问题而出现无法办理转段录取手续的,责任由招生院校负责。转段专业的科类限定为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转段考生是否占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意见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