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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和面试公告
根据《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19年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四川省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考核选拔办法”),以及《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收青年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消招录办〔2019〕12号)要求,现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格检查
1.2019年6月25日,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录办”)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已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规定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省招录办提供的名单通知考生参加体格检查;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由省招录办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2019年6月26日7:00,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按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原成都军区总医院(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一段一号桥)体检中心门口集合,2019年6月26日8:00未到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女生遇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情况,在2019年6月25日10:00前通过电话和传真告知省消防救援总队,未按时告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人员现场进行验证登记,核对考生信息,对信息不相符的,不得同意其参加体检。
3.体检前,考生按有关体检要求提前做好体检准备。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12小时。
4. 体检时,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向体检医生如实告知既往病史、手术史,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配合体检医生在体检当天完成所有项目检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或因考生原因未能完成所有项目检查的,或不配合进行体格医生增加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
5. 考生体检结论由省消防救援总队通知;接到体格不合格结论通知的考生,如有疑问的,须当场向省消防救援总队书面申请复检,逾期不予受理。
二、政治考核
1.2019年6月25日、26日、27日,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已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领取并准确填写《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6月27日18:00前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交回领表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
2. 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省招录办按规定确定的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体格检查对象名单相同),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对已经提交《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未被确定为政治考核对象的,由省招录办通知考生,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3. 考生政治考核结论由省消防救援总队通知;接到政治考核不合格结论通知的考生,如有异议,须当日内向省消防救援总队书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心理测试
1.2019年7月2日前,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根据省招录办确定的心理测试对象名单,通知考生参加心理测试;未被确定为心理测试对象的考生,由省招录办通知。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请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提前做好入闱准备。
2.2019年7月3日8:30前,所有接到通知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按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森林消防总队教导队(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399号)进入心理测试区域。入闱时,省森林消防总队应核对考生信息,信息不符的,不得让其进入入闱区域。考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入闱区域,考生家长及其陪伴人员不得进入。入闱后,如有考生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工具,应当关闭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3.2019年7月3日9:00,考生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有序进入心理测试房间开始心理测试。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未将通讯工具提交集中保管,违反心理测试工作人员要求影响其他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由现场工作人员劝离。
4. 心理测试结果由系统自动评判,考生心理测试结果由省森林消防总队当场宣布。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将集中保管的通讯工具送还并送离心理测试入闱区域。
四、面试
1.2019年7月3日10:00前,心理测试合格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候考区,由面试工作人员认真核对信息,完成面试序号抽签。信息不符的,不得同意其参加面试,由工作人员带离。面试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信息核对无误后,不得擅自离开面试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2019年7月3日10:00,考生在面试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面试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室开始面试。面试时,考生进行自我介绍,根据面试考官提问口头作答和根据面试考官口令接受动作测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考生面试结论由面试考官组合议确定后当场宣布,面试主考官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人员担任。考生对本人面试不合格结论有异议的,当场提出复试,逾期不予受理。
4. 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接触未参加面试的考生。
五、其他
确定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英烈和因公伤残、牺牲等人员子女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优待有关事宜的通知》(应急厅〔2019〕48号)中的优待对象,按应急管理部通知要求参加上述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和面试。
考生未按2019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川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履行告知义务,未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以及因考生所留联系方式不正确、不畅通,导致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
本公告发布前,有关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安排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028-86630315
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028-86305340;86301143(传真)
四川省森林消防总队028-65002231
监督电话: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028-63858031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来源:http://www.sceea.cn/Html/201906/Newsdetail_1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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