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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和复查办法
我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顺利结束。评卷过程中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监督到位、评阅严谨、得分精准。为了进一步做好成绩的复查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 公布安排
(一)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成绩已由自治区招生办于6月25日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西藏教育考试院公众号“西藏微青年”、中国电信声讯台96833513、中国移动声讯台12580统一公布。
(二)普通高考公布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综合(含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汉语、藏语文、政策分。自治区招生办严格按照《2019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要求复查考生各科成绩。
(三)如有需求,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的地(市)招生办申请办理2019普通高考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一)。
二、复查办法
成绩公布后,如果考生对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成绩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复核检查:
(一)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可以到地(市)招生办申领《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也可以通过http://zsks.edu.xizang.gov.cn/网站下载(样表见附件二),并于6月29日前递交到报名所在地(市)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二)地(市)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要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三)按照国家要求和考生申请,评卷专家组将重新复核考生成绩,并如实出具成绩复查证明(见附件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招生办必须安排专人做好成绩复查工作。对于核实的复查申请,严禁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
(二)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同意,禁止向无关单位或个人散布考生申请信息。
(三)自治区招生办值班电话:0891-6322440。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证明.docx
2.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申请.docx
3.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查证明.docx
西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
来源:http://zsks.edu.xizang.gov.cn/71/74/1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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