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圣才学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点击查看!更多中小学类考试动态|考试大纲|模拟试题|历年真题请关注中小学考试网。
2020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
2020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1日至12日举行。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
(1)参加化学、历史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9:1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9:30之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2)参加思想政治、地理科目考试,12: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13:1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13:30之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3)参加物理、生命科学科目考试,15:0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15: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16:00之后可提前交卷离场。
2.本次考试下午开考两场,请参加下午第二场考试的考生,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教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切勿走错考场。
3.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4.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的物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外语听说测试只能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
5.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
6.考生进入考场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右(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试卷和答题纸的科目及条形码纸上的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在试卷和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正确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必须按照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
9.考生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11.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
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来源:http://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00108/13684.html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w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