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知
1.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开始
2.考场地点: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3.考试内容和要求按照《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入场参加四个考试项目考试后方可离开。考生入场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4.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7:00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门口,严格按考生防疫须知和现场疫情防控要求,在考点门口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和准考证,提交健康申明卡,经测温后进入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前候考。
5.考生参加考试的场次安排时间将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14:00后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查询系统中提供网络查询服务。
6.考生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公布的考试场次安排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抽取临时顺序号参加考试,听从考务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入考场。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考试中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都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8.已缴费考生可自行打印省级统考费电子发票,具体流程可查看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
考生守则
1.考生在入场考试前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签到手续。
2.考生应诚实守信,不得违纪舞弊,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或监考老师报告。
3.考生必须凭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进场参加考试;入场时应主动出示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考试工作人员查验。
4.考生入场,除规定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以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手表及其他电子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用品等。
5.考生入场后,应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令,共同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6.考生在考场(候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交换试题,不准将试题等材料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考试,并根据考试工作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8.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友情提醒
①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注意保暖以防感冒。
②请切记带好“二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③考生食宿自理,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④考试期间道路比较拥挤,请预先安排好交通工具并考虑提前量。
来源:https://gaokao.chsi.com.cn/gkxx/zc/ss/202012/20201225/2013532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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