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举行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适应性测试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今日至25日,辽宁省与其他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七个省市(河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同步举行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适应性测试。我省少部分参加朝(蒙)语文考试的考生测试时间延续到26日上午。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做好测试工作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测试工作方案,部署测试工作,开考首日,亲自到考点视察。各级党委和政府迅速落实测试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测试工作。
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组考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联合印发《2021年辽宁省高考适应性测试考点组考防疫工作要求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3号),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隔离备用考场;各考点设一名专职负责防疫工作的副主考。三是考点学校设置多条测温通道、体温异常者复检区域、隔离通道;配备数量充足的防疫消杀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因疫情防控需要,参考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四是加强防疫卫生知识和自我防护宣传,省招考办提早发布《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适应性测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严格考试组织管理,确保测试实施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测试工作责任落实,各级教育工委书记、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指挥督导;各级招考委对测试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组考安全。参照高考标准强化测试试卷安全管理、组考安全管理、考风考纪管理等,按需配置考务人员,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因疫情防控按属地化管理,省内各市疫情防控要求不一,省招考办及时调整本次测试试卷发放方式,由集中发放改为分区域发放。三是明确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工作,考试工作人员测试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施考工作,考生在测试前和测试当天出现发热(超过37.3℃)等身体异常状况的,采取居家答题方式参加测试。为此,省招考办专门制定《部分特殊情况考生试卷和答题卡发放、回收管理办法》,保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考生参加测试。
严格督查检查,确保测试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测试前准备工作的巡查。各地政府对照我省疫情防控规定,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考前考中组考防疫督导。考前我省派出督查组对各市本次测试疫情防控、考务组织工作进行督查和检查,考试期间督查组深入县(区、市)和考点进行实地督导,并对测试组织和考风考纪进行重点督查和检查。
优化服务考生举措,确保所有考生测试顺利
一是全省教育、招考部门协同有关部门,为考生提供更加优质、人性化服务,在考生医疗救助、就餐安全、保证交通畅通、提供电力保障等方面制定了明确具体的方案,为考生营造温馨测试环境。二是为残疾考生参加测试提供合理便利服务,采取提前入场、设置单独考场、适当延长考试时间等方式帮助残疾考生顺利完成测试。三是畅通考生咨询渠道。考生可通过“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lnzsks.com )更快捷地查询考试提示、考试成绩,打印准考证,随时随地掌握最新测试动态。
开展本次测试目的之一,是使考生熟悉新高考试卷类型、试题结构、考试安排、志愿填报办法。本次适应性测试参照普通高考标准进行命题制卷、安排考试、编制计划、评阅试卷、发布成绩、公布位次、划定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模拟录取等全过程、全链条的适应演练。本次测试的评阅试卷时间初步安排在春节假期后,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评阅试卷工作结束后我省将适时发布考生测试成绩、位次等信息,划定公布模拟控制分数线。此外,我省将按教育部统一协调时间,汇总编制全国在我省招生各高校模拟招生计划,及时提供给考生模拟填报志愿使用,并按教育部统一协调时间段组织开展模拟志愿填报和模拟录取工作。模拟录取结果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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