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中学,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乌鲁木齐市2015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乌鲁木齐市2015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工作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选择。当前我市职业教育处在较快发展阶段,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在行动上,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学、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和先进事迹,引导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
二、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月”工作安排
(一)4月9日—5月23日为2015年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月”时间,也是各区(县)教育局中职招生“宣传周”安排时间。各中学要根据市、区(县)两级教育局统一安排,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校园咨询会”的准备工作,届时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依照日程安排赴各区(县)、各局属中学进行招生宣传。各区(县)、各中学、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中职招生“宣传月”的时间安排,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4:6的招生比例,全力完成乌鲁木齐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
(二)各中学要按照中职招生“宣传月”所排定的日期,切实组织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校园咨询会”活动,要为进入校园的中等职业学校营造良好的招生宣传氛围,提供宣传场地组织学生、设置宣传台所需桌椅、多媒体等物品,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张贴在学校宣传橱窗内醒目位置。学校毕业年级班主任要组织召开好一次“家长会”,宣传解读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职业学校就读。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主动的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杂志、信息网络平台开设职业教育宣传专栏, 制作不少于两块宣传版面用于宣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各中等职业学校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可夸大宣传,要实事求是将各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规模、招生人数、专业设置、办学特色、师资力量、资助政策、就业情况等内容逐项向学生、家长认真负责的解答。
附件:乌鲁木齐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进校园招生宣传月日程安排表
附件:
|
|
乌鲁木齐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进校园招生
宣传月日程安排表
|
日 期
|
宣 传 地 点
|
4月9日—4月13日
|
水磨沟区
|
4月14日—4月17日
|
天山区 2中 36中
|
4月20日—4月24日
|
高新区(新市区) 68中 70中
|
4月27日—4月30日
|
乌鲁木齐县 达坂城区
|
5月4日—5月8日
|
沙依巴克区 5中 12中
|
5月11日—5月15日
|
经开区(头屯河区) 67中 15中
|
5月18日—5月22日
|
米东区 58中
|
1、每所职业学校配置4—5名宣传员,根据安排分赴表中所罗列区(县)及局属学校进行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