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局属(民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5]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5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实施的办法。省教育厅负责确定考试方案、命制试卷和监督检查;市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学生报名、考务、阅卷和录取工作;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教体局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
招生政策、计划、程序、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录取标准、录取信息、咨询渠道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完善各种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三)正确导向原则。
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过这些措施,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报名、考试、评卷与建档工作
(一)报名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报名须交纳报名费38元(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
每位考生可以分二个批次填报志愿。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为汝州一高、汝州二高、汝州实验中学,考生可以填报其中一个统招志愿,二个择校志愿。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汝州三高、汝州四高、汝州五高,考生可以填报一个统招志愿,二个择校志愿。2015年我市6所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4272人,其中汝州一高、二高、实验中学继续招收分配生,各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二。
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执行。宏志班的招生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国际班的招生及管理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
凡中招报名考生均应参加体检。体检表存入考生中招档案。
(二)考试与评卷
1、考试时间:6月25日-6月26日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分值600分):
2015年全省中招考试方案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一)。
(2)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值30分):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是学生学业考试的内容之一。此项工作纳入中招统一管理,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3)体育考试(分值50分):
体育考试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体育考试统一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3、考试组织与评卷
考试是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各考点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15年汝州市中招考务细则》规定,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要对考点和考场采取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发生。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中招考试期间,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将派巡视员前往各考点、考场巡视。
试卷在考试解密前属于国家绝密,各考点必须保证其绝对安全。试卷的领取、运送、保管及评阅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强化保密教育,克服麻痹思想;要完善保密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工作程序,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评卷工作在市教体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体局普教科和普教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评卷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三)建档工作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全员建档。
初中毕业生建档材料包括:1、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网上打印);2、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网上打印);3、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对象登记表(网上打印);4、分配生资格审查表;5、照顾对象证明材料;6、体格检查表;7、素质教育评价手册(三年共三册)。
拟录取的统招生和分配生档案必须上交教体局普教科审核,录取后由录取学校提档。
(四)加强中招信息管理工作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全省仍然统一实行中招网上录取,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
全省中招考号统一为12位,第一、二位为年份,第三、四、五、六位为省辖市、市(县、区)代码(汝州代码为0482),第七位为报考类别代码(1为普通高中,2为普通中专,3为职专),第八至十二位为考生顺序号。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请各学校查询使用。
四、成绩呈现方式
1、学业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包括各学科成绩和总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制方式统一实行网络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学校和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2、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严密部署,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结果应体现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其中体育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可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
各初中学校应将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在考生报志愿前将综合素质评定总成绩告知考生,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
报考第一批次志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报考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五、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1. 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地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7.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以上照顾项目均由考生网上填报,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分类造册、公示,最后报市教体局普教科认定。
各学校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录取工作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2、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依据招生计划、学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考生志愿,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录取。
市教体局统一管理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及时将招生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3、推进创新,完善分配生制度。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今年我市第一批次录取学校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占招生计划的比例为55%。
七、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责任,各学校校长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各学校在对待符合有关规定的非本地户籍考生参加中招考试方面,要做到与本地考生一视同仁。
(二)搞好宣传,保持稳定。
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各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凡是面向全市的招生信息、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必须经过市教体局普教科审批。如有未履行审批手续或进行不实宣传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中招政策以及我市的实施方案,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报名动员工作,鼓励毕业生尽可能地继续接受教育;要主动配合中职学校做好教育宣传引导工作,根据每个学生的兴趣、特长,引导学生选报中等职业学校。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1、任何学校不准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提前录取学生。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严禁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2、严格遵守《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教基〔2007〕252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市教体局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后,对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学校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者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3、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
1、落实公示制度。各学校要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评卷、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完善监管制度。要加强对中招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以及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的监管,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属中心校或直接向教体局投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答复。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凡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要及时处理。
市教体局举报电话:6035313、6862383
(五)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教体局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二虎(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爱萍(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鹏飞(正科级领导)
靳海川(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晓梅(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国文(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岳利(市教体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广辉(市教体局党委委员、市招生办主任)
史小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闫景铂(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邓晓强(副科级干部)
成 员:李亚芳(市教体局普教科科长)
王灿伟(市教体局仪器装备站站长)
郭遂斌(市教体局基础教研室主任)
高东升(市教体局师训科科长)
武旭超(市教体局幼教科科长)
李旭锋(市招生办副主任)
刘晓晨(市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
崔国政(市教体局人事科副科长)
裴旭锋(市教体局计财科副科长)
赵 蓓(市教体局督导室副主任)
赵豪杰(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副科长)
吕月明(市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
卢军伟(市教体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焦延增(市教体局安全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亚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分值:600分
日 期
|
时 间
|
科目
|
分值
|
备 注
|
6月25日
|
上午
|
8:30—10:30
|
120分钟
|
语文
|
120
|
|
11:10—12:00
|
50分钟
|
历史
|
5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下午
|
15:00—16:00
|
60分钟
|
物理
|
70
|
|
16:40—17:30
|
50分钟
|
化学
|
50
|
|
6月26日
|
上午
|
8:30—10:10
|
100分钟
|
数学
|
120
|
|
10:50—11:50
|
60分钟
|
思想
品德
|
70
|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
下午
|
15:00—16:40
|
100分钟
|
英语
|
120
|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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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E书题库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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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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