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为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二)计分办法
1、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50分;外语卷面知识为120分,不安排听力考试,但统计外语总成绩时仍按比例折合成150分计算;物理和化学满分为200分(其中物理12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满分为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50分),思想品德和历史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实行扣分制,合格者不加分,不合格者每科扣5分;体育60分。学业考试成绩合计总分为710分。继续实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能力测试;英语口语水平测试;信息技术能力测试;今年新增加音乐、美术测试。计分办法实行扣分制,合格者不加分,不合格者每科扣5分,所扣分数在学业考试总成绩中扣除。
2、朝鲜语授课的少数民族中学的学生,语文学科考本民族语文和汉语文,成绩得分各按50%计入总分。除汉语文外,其他各科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文答卷(但一份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
3、凡是报考升学志愿的考生均要参加市统一体育考试,体育考试于5月12日开始进行,城区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组织,两县由两县教育局自行组织。具体依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本溪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教通字[2015]43号)文件执行。
4、凡是报考省示范高中的考生均要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能力测试、英语口语水平测试、信息技术能力测试、音乐、美术测试,该项测试于5月5日开始陆续进行,城区由市教育局学业考试测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两县由两县教育局自行组织。具体依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本溪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能力测试实施方案以及八年级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教通字[2015]3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本溪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音乐美术测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教通字[2015]36号)文件执行。